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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国药品断货日益严重 波及医院治疗
作者:未知  文章来源:沪江法语(http://fr.hujiang.com/)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13-03-23 15:59:28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欧洲时报报道,法国国家药学科学院3月20日指出,越来越多的药品出现断货现象,这对病人可能产生严重影响。据悉,大城市约5%的药品断货,半数断货时间超过4天。每天缺一种或多种药,不论什么类型的药都可能缺货。今天是疫苗,明天可能是抗生素或精神药物。药品短缺现象甚至冲击到医院药房,影响癌症病人的正常治疗。药品断货现象的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。
 
据法新社报道,面对这种情况,城市药剂师只好想法对付。他们或求救于另一个批发商,或与另一家药房联系,相互周济。再不就请求医生修改处方。法国国家药学科学院也出招应对。
 
药品供应是一个链,哪个环节出问题,都有可能造成缺货。首先可能是药品原料供应困难,这很难弥补。因为今天约80%的药用活性物质是在欧洲境外制作的,主要是印度和中国。这个比例30年前只有20%。
 
除了供货问题外,药学科学院还对进口药用活性原料的质量感到不安,建议在全欧洲建立一个药品生产和监测基地目录。对药品断货及监察进行系统记录。
 
对症下药开良方
 
针对药品短缺现象,药学科学院开出一系列良方。
 
第一、避免对进口药用活性物质的依赖性。制定一项意志主义政策,有意识地更换“有战略意义”、而且“公共卫生不可或缺的”药用活性物质的生产基地,特别是那些全球独家生产的活性物质。
 
第二、使用替代药品。这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,但有时需要时间。虽然迄今还从未听说过有人因药品断货而死亡的案例,但改换治疗用的药物会对病人造成严重后果,特别是副作用。
 
第三、某些药,如某些抗生素或仅在医院使用的一次性抗癌药剂,疗效很高,但厂商觉得利润低,不再生产,这是十分可惜的。药品监管局最好评估这些药品的益处,然后提高价格。
 
第四、禁止出口“国民所需的”无同等疗效的药品,防止这些药品出售到国外,国外的价格一般高于法国。
 
政府在2012年10月公布的一道有关药品供货安全的法令中,已经规定必须满足法国病人的需要,但未明确提到出口。法令还规定药品出口商成立紧急呼话中心。
 
第五、为便利药房的工作,避免病人为了继续服药被迫到医院去,应当效法魁北克的做法,为药剂师设立一种药品替代权。如果某种药品短缺,药剂师有权不经开处方的医生同意,用另一种同类药取而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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