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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国国会修法 言论自由比没礼貌更重要
作者:未知  文章来源:沪江法语(http://fr.hujiang.com/)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13-07-30 08:42:25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新头壳newtalk   编译:郑凯榕

在法国国会于7月25日修改一项自1881年制定以来的法律后,对法国总统「没礼貌」不再想当然尔是公然侮辱。这项法律的修正,是为了保障言论自由。
 
根据路透社26日报导,之前对法国总统任何粗鲁不礼貌的批评,都会因为「侮辱国家元首」而冒自动吃上罚款的风险。现在总统降格成和其他部长以及内阁成员一样,都必须经由法院法官审理,才能证明该粗鲁无文的批评确实该当诽谤或毁损名誉的罪名。
 
这项法律的修正源自于之前的一起事件。一名抗议者向时任法国总统的萨科奇(Nicolas Sarkozy)高举标语:「闪边去,人渣。」(英:Get lost, jerk;法:Casse-toi pauvre con),因而被罚款。今年3月欧洲人权法院判定,法国侵犯了该名抗议者表现自由的权利。
 
自从萨科奇2008年用同样的话羞辱一名群众中拒绝与他握手的男人后,这句标语在法国已经变得恶名昭彰。之后欧洲人权法院判定左翼运动分子伊欧恩(Herve Eon)是以牙还牙,藉由他的抗议标语讽刺萨科奇。
 
欧洲人权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,伊欧恩的定罪以及30欧元的罚款与他抗议的行为不成比例,有违比例原则并且违反了他表现自由的权利。
 
不过任何人如果遭法院法官判定该当诽谤总统的罪名,仍然有可能遭判处必须缴纳罚金,金额最高可达4万5千欧元。
 
法国现任总统欧兰德(Francois Hollande)目前为止看来对于外界的批评忍耐力较高。虽说如此,批评者依然毫不留情给了他一连串不友善的绰号,像是「芙兰比(Flanby)牌法式ㄉㄨㄞㄉㄨㄞ焦糖布丁」,或是「小笑话先生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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